湖北日报消息(记者谢斌)规划批到哪里,哪里就刮起抢“种”房子的歪风。针对层出不穷的城市违法建设,武汉近期拟出台《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暂行办法》。《办法》明确规定,各区政府是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主体,组织辖区内的控违、查违工作,规划部门查处违反审批规定的建设工程,城管执法部门查处未经规划审批搭建的建筑物和设施。区政府一年内累计4个月控违绩效考核不达标的,取消当年评先资格。街道、乡镇考核不达标的,追究单位和相关负责人责任。
武汉将建立和完善巡查与发现违法建设的机制,建立全市巡查控管信息平台,收集、通报巡查信息,使违法建设能在初始阶段得以发现。执法队伍对违法建设将依法及时制止、快速拆除。一层未盖顶的,1至3日内拆除完毕;二层未盖顶的,3至6日内拆除完毕;二层以上的,6至10日内拆除完毕。
(编辑:彭湘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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