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堰市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王启泉同志提出:
查办案件“五大作用”不可替代

近日,十堰市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王启泉同志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研讨班上,提出查办案件“五大作用”不可替代。
王启泉同志提出,查办案件在反腐倡廉中有着独特的地位和作用,它是纪检监察机关的“立委之基,履职之首”。查办案件在反腐败斗争中有“五大作用”不可替代,一是对违法犯罪、违纪犯错的惩治作用;
二是运用反面典型,对广大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作用;
三是对增强教育的说服力、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的促进作用;
四是对从严治党、令行禁止、强化纪律的监督作用;
五是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,维护党的纪律的保障作用。
王启泉同志还强调,纪委要有所作为,才能提高自身的威信。查办案件一定要有所作为,这是党章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。“有为才有威,有威才有位”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本着对党负责,对人民负责,对纪委自已负责,对广大党员干部负责的态度,认真查办案件,切实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,把案件查处工作质量和水平推向一个新的高度。
(十堰市纪委办公室)
(责任编辑:陈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