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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高压线”要带“高压电”

时间: 2008-06-19 10:35:55 来源:中国纪检监察报 【关闭

    为了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行为,许多地方制定了一些刚性很强的禁令,被视为碰不得的“高压线”。然而,在一些地区和部门,禁令并没有起到应有的警示作用,尽管三令五申,有些人依然我行我素。

    原因何在?关键就在于有些“高压线”不带电或者带的只是“安全电压”。“高压线”之所以碰不得,就是因为带有“高压电”,碰了会“轻者伤人、重者丧命”。如果不带“高压电”,“高压线”也就成了摆设,大家也就视而不见、置若罔闻了。

    笔者认为,“高压线”要带“高压电”,一是禁令本身要禁得合理、合法,防止禁令的泛化、儿戏化,不可将本应做到的基本要求也用禁令来限制;二是必须有强制性的运行机制,不讲人情,违者必究,容不得下不为例;三是必须用严格的惩处措施作保证,以儆效尤,真正做到令行禁止。 (印荣生)

 (责任编辑   汤洪利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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