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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社会保险
“五险一单”,乡镇、文化、血防事业单位、农垦企业养老保险五项改革顺利推进,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,报请省政府出台了乡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,七个试点县工作进展顺利,与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《湖北省社会保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、划拨管理办法》,资金分配进一步科学规范,文化、血防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,各项管理服务进一步规范。全省五大保险新增124万人,企业养老、机关事业养老、失业、医疗、工伤、生育保险年末参保人数分别为531万人、56万人、391万人、467万人、187万人、180万人,企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列全国第四位。征收社会保险费近155亿元,支付158亿元,全年收支总规模首次达到300亿元。 “两金一费”实现全年无拖欠,是历史上最好的时期之一。从7月1日起,对全省171万企业退休人员普调养老金,月均增加49.3元,调整幅度是近几年最大的。2004年,对全省37%的参保企业、31%的参保职工进行了稽核,收补养老保险费1亿元,追回冒领养老金89万元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达到95%,其中,社会管理比例达到60%。
二、城市低保
2004年全省累计批准新增低保对象27.5万人,累计清退32.3万人;年底全省实际保障人数157.7万人,占全省非农业人口的9.17%,比上年减少4.8万人。人均月发放救助金57元。全省90%的社区进一步健全了低保民主评议小组,市、县普遍设立了低保举报电话,96%的社区设立了固定的公示通报栏,半数以上的县(市、区)建立了续保申请登记和保障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制度。全省市、县中心城区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率已达100%,乡镇达90.6%。低保档案均作到了一户一档。初步建立了稳定的低保资金筹措机制,全省共筹集低保资金11.54亿元。中央财政对湖北省补助7.98亿元,比上年增长9.5%;省级财政安排预算4541万元,比上年增长51.4%;市、县预算共31083万元,占上年一般财政收入的1.52%,比上年增长8.1%。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工作稳步推进,鄂州、大悟、老河口、石首、当阳、长阳、钟祥等7个试点单位,均以政府或部门的名义出台了医疗救助文件。截至年底,试点单位共有1720人次接受了大病救助,救助金额400万元;资助农村特困户、五保户2.1万余人。全年全省共慰问低保特困户23.2万户,占低保户数的35.1%;投入资金3848.6万元,户平均救助慰问166元。
三、救灾救济
2004年省政府把农村特困户救助工作列为为人民群众必办的8件实事之一,省民政厅也把救灾工作列为向社会公开承诺的重点工作。全年共下拨救灾款16550万元,其中省级750万元;调拨救灾帐篷6700顶(其中调往省外6000顶),省以下地方各级累计投入救灾资金5700万元,募集捐款及捐赠物资折款近2700万元。从省长预备金中拿出500万元和地方配套资金一起开展“三个五”年关救助活动,救助20万特困户、重灾户和五保户,对农村特困户发证救助45万人(其中武汉市农村低保4.9万人),占全省农业人口的1.1%,月人均发放救助金1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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